上海邻居擅自在阳台上盖房子,挡住了阳光,又影响通风。为此,一市民向城管反映,但城管下了拆除通知书后,邻居根本不理。该市民又起诉到法院,但法院认为这不属法律调整范围。
市民刘敏(化名)家住香格里拉花园,他家的阳台和邻居的阳台只有一堵米多高的墙相隔。今年月,刘敏看到邻居李大汗(化名)在阳台上盖房子,劝阻不成,便向物管反映。物管连续几天上门劝阻,但李大汗还是继续施工。刘敏又向大光路街道城管科反映,城管人员到现场查看后,立即出具停工通知书,责令李大汗停止施工并拆除已建房屋,但李大汗依旧不拆,反而将房子全盖好了。让城管人员为难的是,由于违建是盖在李大汗的家里,无法强拆。
无奈之下,刘敏起诉到白下法院,要求李大汗立刻拆除违建。刘敏称,李大汗在阳台上盖的房子挡住了他家的阳光,影响了通风。但李大汗却表示,他盖的房子是透明的阳光房,不会遮光。而影响通风也没有依据。
法院经审理认为,根据法律规定,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争议,应向行政机关申请解决。城管部门已对李大汗的行为作出了处罚,故该案不属法院处理的范围。最终法院驳回了刘敏的起诉上海阳光房。